丽江:监委成立以来处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178人

发布时间:2018-09-25 07:48:13   来源:丽江市纪委

自监察体制改革后,纪委监委合署办公,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敢于向违纪违法行为亮剑,严肃查处失责失职和违纪违法问题。市、县区监委成立以来,共处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178人,同比增长34.84%。

围绕“能力提升”,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教育培训。各级纪委监委通过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培训、支部学习研讨、专题研讨等方式,深入学习党章、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刑事诉讼法、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市纪委监委围绕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宣传教育、党风政风、巡察等业务,举办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知识培训班7期,培训1200余人次,邀请有关领导、专家和业务骨干围绕监督执纪监察工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授课辅导,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围绕“办案质量”,不断健全完善执纪审查的制度措施。通过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实行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形成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管理、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健全完善纪委监委重要事项酝酿决策机制,制定《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专题会议议事规则》《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会议议事规则》《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管理办法》《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实施细则》《市纪委监委执纪监督室和审查调查室负责联系县区、单位办法》等10余项制度。从信访、案审、案管、纪检等部门抽调骨干力量组成检查组,对违纪案件质量和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着力提高执纪审查质量。

围绕“三个聚焦”,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领导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釆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不断增强震慑遏制作用。在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工作中聚焦“七个有之”问题、聚焦关键少数、聚焦民生领域。1至8月,受理信访举报480件,同比增长18.23%;处置问题线索418件,同比增长17.42%;立案审查204件251人,同比增长5.15%、4.14%(其中县处级15件15人,乡科级63件8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8人,同比增长34.84%。

围绕“关键少数”,加大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各级纪委监委立案查处“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30件,增长42.86%。市、县区监委共立案查处职务违法犯罪案件16件19人,采取留置措施10人;严肃查处了华坪林业局原局长邵仁和、华坪县林业局原局长杨树忱涉嫌滥用职权等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职务违法犯罪案件,挽回经济损失2900多万元。开展案件质量专项检查、办案场所安全隐患排查,积极推进留置点改造升级,案件审查调查没有出现安全事故,也没有出现大的安全隐患。(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