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

发布时间:2018-09-25 07:48:24   来源:保山市纪委

今年以来,施甸县纪委监委深入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防未病、正歪树、拔烂树,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截至目前,施甸县纪委监委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干部137人次。

咬耳扯袖“治未病”。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抓住关键节点,通过任前廉政谈话、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培训、通报曝光身边典型案例等一系列“廉政套餐”,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传递警示教育“好声音”,让纪律规矩入脑入心,筑牢思想防线。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教育和管理,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抓早抓小“正歪树”。始终将监督执纪工作重点放在抓早抓小上,通过紧盯重要节点、重点领域、重要人群扎实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充分运用提醒谈话、责任约谈、函询谈话等方式,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错误。截至目前,共开展谈话函询5人次。

挖根除瘤“拔烂树”。该县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生态环境损害、扫黑除恶、民生低保等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加大查处力度,严肃责任追究,不断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督促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实。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47件,结案44件,处分57人。(潘继梅  颜洪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