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将至,为守住重要时间节点,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持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红河县通过与相关部门联动,强化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督查检查力度,拉开全县中秋、国庆节作风建设专项监督检查的序幕。
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对节日期间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早落实。要求各级各部门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宣传,通过多种方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督履责。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带头执行相关纪律规定,自觉履行职责范围内的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动作风转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县纪委监委及时下发《关于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严肃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做好节日期间纪律作风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并通过会议传达、网站宣传、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及时组织对省、州纪委通知的宣传教育,做到“早提醒、早警示、早打招呼”,强调和重申“十个严禁”等纪律要求,筑牢纪律作风建设思想基础。通过纪委监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公布了“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开通举报窗口受理节日期间“四风”问题。
针对节日特点和重点环节,由县纪委监委牵头,联合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市管局、财政局、综合执法局等执纪执法监督单位,及时组建中秋、国庆纪律作风专项督查组,及时对部分乡镇、单位、政务服务大厅和超市、机关食堂、农家乐、土特产店等重点场所进行督查检查,有效增强了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截止目前,6个督查组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走访座谈、查阅票据等方式,共抽查5个乡镇、31个县属部门、6个机关单位政务服务大厅、11家宾馆酒店、5家土特产店和7家超市。(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