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执纪审查职责,在主体责任落实上下功夫,多措并举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把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起来,层层传导压力,把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坚持目标导向,不断优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科学设置考核评分标准,细化量化责任清单,层层签定责任书,明确工作要点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检查考核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加强沟通协调,严明考核工作纪律,确保年度检查考核规范高效有序开展。探索运用现代信息化手段,健全日常收集台帐资料机制,掌握责任落实情况,为总结部署工作和接受检查考核打好坚实基础。
突出政治责任,把正面引导与问责倒逼结合起来,综合协调日常联系监督、半年集中督查、专项明察暗访等方式,探索实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清单、全程记实、抄告提示等工作方式,加强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关键少数”,坚持动真碰硬,切实解决落实“两个责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失职失责的党委、纪委“双向问责”,推动工作延伸到一线、责任落实到基层。重点关注“零问责”、“零通报曝光”现象,实事求是了解情况,对失责不问、问责不严等问题开展重点督办。
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发现的责任不落实问题加强督促整改,对市管领导班子和市管领导干部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施策,分类处置,切实推动问题解决和责任落实。对省委检查考核反馈意见和市委检查考核发现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对被评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单位的党政领导班子及纪委(纪检组)开展诫勉谈话,并开展复查验收。及时将考核单位评定档次和考评分值报送市委考核办,将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有关测评情况抄送市委组织部,将述责述廉记实内容和民主测评、相互评议、网络评议、提醒诫勉谈话、责任追究等内容装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高彩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