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双节将至,昭通市纪委监委印发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两节期间组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等行动,严厉惩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通知》指出,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是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的重要抓手。当前,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不断出现,尤其是违规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禁而未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仍然易发多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抓早、抓小、抓常、抓细、抓长。
《通知》要求,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过程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研判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的规律和特点,紧盯管理“死角”“盲区”,采用随机、突击、交叉等检查方式,不打招呼、不定路线,“一竿子插到底”, 深入走访基层干部群众,了解掌握群众关心、关注的“四风”问题,深挖细查,切实使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等“四风”问题无处遁形。同时,发挥新媒体、新技术作用,公布“两节”期间“四风”问题监督举报电话,鼓励群众通过各种形式反映“四风”问题线索,编织多渠道、全方位、广覆盖的监督网络,形成强大监督合力。
《通知》强调,监督检查行动要聚焦具体问题,重点发现、查处和解决变换方式违纪的“隐身衣”问题,严肃查处奢侈浪费,公车私用,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及违反规定滥发津补贴、福利、未经批准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借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借各种名义组织或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红包”、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贵重物品等,无公函、无依据、无正当接待事由接待,非正常公务活动或超出公务接待范围接待,公款大吃大喝或相互吃请、请吃等违规公款吃喝行为,违反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无组织纪律观念、不报告或未经允许随意离开工作地等行为。对节日期间执行制度规定不到位、履行责任不力,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为了拓宽问题线索搜集渠道,确保监督实效,市纪委监委还公布了举报电话(0870-2125657),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郭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