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治“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中秋、国庆节期间风清气正,保山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中秋、国庆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对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进行安排部署,促进廉洁过节。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监委、市委的决策部署,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紧盯民生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认真履行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职能职责,着力纠治不作为、不负责、不担当行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挺在前面,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重点发现和查处在机关或企业食堂、内部宾馆和培训中心等公款吃喝,在高档小区接受吃请,以各种名义套取资金用于吃喝送礼,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旅游,参与赌酒赌博、用公款给私家车加油等问题,严防相关单位借过节之机搞请客送礼、公款吃喝;关注和解决变换方式违纪的“隐身衣”问题,严肃查处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违规收送“红包”、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贵重物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行为。
同时,市纪委监委组成节日监督检查组,深入部分地区和部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在市纪委市监委网站开设“两节”期间“四风”问题监督举报专区,在“廉洁保山”微信公众号开设“我要举报”专栏,鼓励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四风”问题线索进行举报。(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