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印发实施办法 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发布时间:2018-09-18 07:50:32   来源:丽江市纪委

近日,丽江市纪委、监委印发《丽江市纪委市监委领导班子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作风建设,推动纪检监察机关作风建设、自身建设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

《实施办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的有关规定,结合丽江市纪检监察机关实际,聚焦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明确措施、提出要求。

《实施办法》共5个部分21条。明确在改进调查研究方面,完善调研工作制度,密切联系群众,注重调查研究效果,简化陪同接待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增强调研实效。在精简会议活动方面,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数量、规模、时间和经费支出,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切实改进会风。在精简文件简报方面,大力压减各类文件简报,严格文稿发表,切实改进文风。在改进新闻报道方面,规范新闻报道范围,精简报道篇幅,运用网站、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加强对市纪委、监委重要会议、活动、政策措施、工作成效的宣传报道,增强传播效果。在规范学习考察活动方面,严格规范学习考察活动,严格执行外事工作纪律。在厉行勤俭节约方面,始终坚持“两个务必”,严格执行有关待遇规定,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收受和赠送礼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外出报备制度,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实施办法》要求,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要以问题为导向,每年要对执行实施办法情况进行检查,并向省纪委、监委和市委报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舒英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