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景东县纪委、监委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谈话提醒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重要节点约谈、任前廉政约谈、苗头问题约谈、工作推动约谈等四项廉政约谈工作机制,紧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拧紧纪律“发条”,廉政约谈成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
据统计,截止今年8月底,景东县纪委、监委开展重要节点前约谈2800余人次,任前约谈110人次,苗头性问题约谈320人次,工作推动不力约谈760人次,作风问题约谈28人次。
重要节点约谈,划“红线”。在节假日前、个人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前等关键时期和重要节点,由党政主要领导或纪委(纪检组)负责人,采取集体约谈或单独约谈的方式,进行针对性的提醒谈话,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纪律要求,划出红线。
任前廉政约谈,明规矩。对新任、转任、提拔的党员干部开展任前廉政约谈,要求其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严于律己,带头廉洁自律;牢记宗旨,自觉接受监督;勤于学习,加强自身修养等方面打好“预防针”,提升“免疫力”。
苗头问题约谈,早提醒。针对群众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巡察、审计、干部考核等途径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谈话函询、警示约谈等方式,要求约谈对象对相关问题作出说明和解释,并重申纪律规定,力促其查找问题根源,限期整改落实,及时纠正自身存在的“小毛病”,做到防微杜渐。
工作不力约谈,提要求。对脱贫攻坚、扫黑除恶、重要工作和重点工程推进不力的乡(镇)和部门,及时约谈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求其按照既定计划和目标,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加大问题整改力度、迎头赶上。对约谈后工作不在状态、落实不力的进行严肃追责。
压实主体责任,严追责。建立约谈提醒档案,对考核任免、奖惩党员干部时,先查询谈话提醒档案,作为评价使用和考核奖惩干部的一项依据;把乡(镇)和部门开展和落实约谈提醒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对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处分的党员干部,其所在的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事前应开展约谈而未开展的,及时倒查追责,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刘仕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