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同志正被县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建议暂停提拔任用……”近日,富宁县委组织部收到县纪委廉政意见回复函。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作用,严把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表优“入口关”,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评先评优”。
立足于细,严把审查内容关。细化审查内容,将审查对象是否有信访举报或问题线索,是否有涉嫌违反党纪法规被立案调查情况,是否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是否受过党政问责或组织处理,受过处分的干部影响期是否已满,是否存在其他违反党风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等方面内容列入廉政审查范。对审查单位存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有信访举报件初步核实,正在立案调查等情形,都要提出审查意见,为征求意见部门提供选拔任用或评先表彰的依据,确保廉政审查结果客观、准确、公正。
环环相扣,严格审查程序关。规范预审程序,要求审查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根据平时表现和干部职工评价,对审查对象履职守廉情况进行预审,并形成书面材料经主要负责人填字确认。规范内部审查程序,实行三级审查签字制度。在预审基础上,对审查对象由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室等进行联审。围绕信访举报、诫勉谈话、问责、立案、受处分情况等重点内容进行审查,最后由分管副书记审核把关。做到环环相扣,层层把关,确保复函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严肃追责,严把审查保密关。建立健全廉政审查保密工作制度,把审查情况严格限定在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范围内,严禁跑风漏气。通过例会组织全体纪检干部学习廉政审查知识、工作纪律等相关制度,加强对相关办理人员的教育和提醒,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廉政审查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加大问责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责任。截至目前,该县纪委对拟干部提拔、职级晋升、评先表优对象开展廉政审查28批次462人,其中,不合格干部8人。(陈建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