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借节日之际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严禁借节日之际以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中秋、国庆将至,沾益区纪委、监委向全区领导干部发送了廉洁过节短信提醒。
此外,下发关于强化正风肃纪确保中秋、国庆廉洁过节的通知,重申节日期间纪律,明确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金融机构要从严从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十个严禁”规定,为节日纪律画出“硬杠杠”。同时,集中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敲响节日警钟。
区纪委、监委派出2个暗访组,兵分两路,分别深入城区大型商场、月饼销售点及风景名胜区,集中发现公款送节礼、公款定制旅游等问题;抽取部门机关单位和乡镇,集中检查财务账目,集中发现节前乱发津补贴和奖金等问题。同时,要求各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组成立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重点抽查、随即抽查等方式,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节日纪律检查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限期整改,并在全区范围内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震慑。
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利用检举举报平台广泛受理“四风”举报,在纪检监察网站开通“两节作风举报专区”,形成监督合力。深入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推动整改。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信号。
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三查”,对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集中和执行“十个严禁”不力,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差、处理不到位,致使奢靡之风问题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既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也要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监督责任”。针对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对3名违规领取津补贴的人员按规定予以纠正。
据了解,上半年全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起1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通报典型案例7起。(黄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