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推动干部作风转变

发布时间:2018-09-16 08:11:00   来源:保山市纪委

今年以来,施甸县纪委、监委持续立足职责定位、强化政治担当,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县作风大改进截至目前,共查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4件,处理干部1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问责7人。

始终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任务之一,严守各个节点,重点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旅游、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发放福利补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坚持“零容忍”态度。此外,成立了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16个派驻(出)机构负责人组成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宣讲团,在全县12个乡镇、各县直单位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宣讲活动,全力促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截至目前,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件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

成立督查组,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全会精神、“两个责任”落实、作风建设、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办事效率、财经纪律等方面进行督查,深入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活动,并延伸到基层站所和村(社区),确保监督检查全覆盖,促使干部作风好转,形成了良好的为民服务环境。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充分发挥各派驻纪检组监督“探头”的作用,着力整治工作懒散、责任缺失、担当不足等问题。同时,拓宽线索来源,充分发挥信访、媒体、网络等渠道作用,深挖各种形式的“为官不为”问题。对照“为官不为”10种主要表现,对典型案例直查快办,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行责任倒查,做到深挖、细查、严惩,并及时整改,切实解决“为官不为”问题。(潘继梅  颜洪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