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开展作风建设廉政提醒谈话

发布时间:2018-09-15 08:06:22   来源:丽江市纪委

“针对省纪委、监委通报的丽江在省环保督察期间超标准安排接待等问题的追责问责情况,反映出我们的一些领导干部的观念转变不到位、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好人主义’思想作祟,仍然把公务接待中的‘吃喝问题’当作小事、小节,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近日,丽江市纪委、监委负责人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对市直相关部门“一把手”集中进行廉政提醒谈话。

谈话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严守党的纪律,干净干事,敢于担当,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深入推进全市纪律作风建设,保持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谈话要求,要正视问题、深刻反思,切实增强正风肃纪的政治自觉。要严明纪律、改进工作,把“坏事”变“好事”。要深入学习研究相关政策规定,切实担负好主体责任,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放下包袱,担当作为。同时,市纪委、监委将认真贯彻市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切实为敢于担当、干事创业的干部撑腰鼓劲。

被谈话人纷纷表示,一定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正确行使权力,保持自身干净,自觉接受监督。

“党员违反了纪律,必须给予其相应的处分,但组织上绝不能以偏概全、全盘否定。”丽江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提醒谈话,使受处分人员知耻后勇,真切感受到组织评价干部是客观公正的,增强其继续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的信心,达到执纪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舒英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