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乡,请问您家有没有领到大米、棉被、食用油、矿泉水等救灾物资?发放救灾物资的干部有没有态度恶劣、优亲厚友、私自截留、占用的现象?”督查组向受灾群众详细询问。
2018年9月8日,墨江县发生5.9级地震,9月11日,县纪委、监委派出5个抗震救灾物资督查组,赶赴灾区参加抗震救灾的同时深入各应急过渡安置点,通过走访群众、实地查看等方式,对抗震救灾物资发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抗震救灾物资和灾区生活必须品得到保障。
督查组先后深入通关镇荣平村、牛库村和联珠镇新联村、曼嘎村等12个受灾乡(镇)的村组安置点,采取查阅救灾物资收发资料,查看受灾群众临时安置点,走访相关责任人、经办人了解情况等方式,重点对抗震救灾物资接收入库、发放和公示、管理使用等情况开展督查。要求物资管理部门及时完善救灾物资接收发放手续,分级公示救灾物资发放情况,做到专人负责、专物专用、账目清楚,落实全程监督,实现工作全程痕迹管理,确保物资管理规范、使用透明。
督查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明抗震救灾物资管理使用纪律,认真按照上级党委部署要求,切实抓好抗震救灾物资监管,强化县、乡(镇)、村(社区)、组四级公开公示,做到公开透明。对发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和损害灾区群众利益的问题从严查处。
抗震救灾物资发放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微信、短信、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调度乡(镇)纪委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全面参与抗震救灾款物监督,同时邀请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对抗震救灾物资管理和党员干部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的监督举报,发挥社会监督力量,共同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接收、发放手续、台账管理等进行有效监督。
截至目前,共发放帐篷2805顶、棉被4230床、折叠床2000张,彩条布、衣服、矿泉水、大米、食用油、电筒等应急生活物资已发放到位。对督查发现的部分乡(镇)存在物资收发台账不规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力度不够、村级监督作用未有效发挥等问题,县纪委、监委已责令及时整改。(何明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