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绥江县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始终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切实把问责工作作为正风肃纪的“利剑”,着力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2013年1月至2018年8月,全县共实施问责122件,其中问责单位10家,占比8.19%;问责干部112人,占比91.81%。
从分年度情况来看,2013年度问责干部4人,占比3.27%;2014年度问责干部9人,占比7.38%;2015年度问责干部1人,占比0.82%;2016年度问责单位2家,占比1.64%,问责干部38人,占比31.15%;2017年度问责单位8家,占比6.56%,问责干部46人,占比37.70%;2018年1月至8月问责干部14人,占比11.48%。
从人员级别情况来看,乡科级干部47人,占比41.96%;一般干部(含事业单位人员)43人,占比38.39%;村干部22人,占比19.65%。
从问责机关分类情况看,县纪委监委问责101件,占比82.79%;乡镇问责9件,占比7.38%;县直部门问责12件,占比9.83%。
从问责情形分类情况来看,扶贫领域36件,占比29.51%;生态环境保护监管15件,占比12.29%;食品药品安全监管3件,占比2.46%;失职失责40件,占比32.79%;其他情形28件,占比22.95%。
从问责方式分类情况来看,对单位予以通报问责1家、检查问责9家;对干部予以通报问责55人、诫勉问责24人、免职1人、调整工作岗位3人,以及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颁布施行前予以通报批评3人、诫勉谈话12人、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2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2人。(兰昌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