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紧紧围绕干部职工不想干、不会干、不敢干的“慵懒散慢浮腐”等问题,向惰政宣战、向惰政问责,研究制定《兰坪县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办法(试行)》《兰坪县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实施方案》,分3批召回30名扶贫干部进行“回炉锻造”,试岗考核合格后全部返回原岗位工作。
摸清实数。各单位对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不胜任现职相关信息进行收集,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情节较轻、未造成社会影响,认为需要预警的,进行提醒谈话;对存在问题较为突出,造成一定影响,需通过召回教育整改的,按规定提出召回意见。
消除疑虑。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召回不胜任工作的干部开展谈心谈话,科级干部由县委有关领导开展谈心谈话,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和科级以下干部由单位主要领导开展谈心谈话,谈话内容主要包括,召回对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对下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加强思想沟通解除召回对象心结,放下思想包袱用心工作。
严格程序。经认定的不胜任现职干部,在单位或一定范围内进行召回对象、理由等公示后,每季度上报一次召回人员名单,县“干部召回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上报情况启动召回管理程序、举办培训班。
提升效果。在召回管理教育培训中采取理论学习、军事训练、实地观摩、讨论交流发言、撰写心得体会等相结合的教学方式,提高参训学员的积极性,使参训学员主动学、自觉学,找不足、找差距,主动让学员参与到理想信念,纪律作风、业务能力、职业素养等“回炉锻造”中。同时,培训期间召回人员各方面的表现将纳入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括理论考试、考勤和心得体会考核,三项考核中有一项不合格的,即视为本次培训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将对个人进行提醒谈话,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杨东 和周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