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某某,自8月13日通海地震发生以来,没有参加过抗震救灾相关会议,没有履行组长职责,导致本组受灾情况统计、物资分配、震后排危除险等工作任务未得到有效落实和解决,群众意见大,造成极坏负面影响,决定给予冯某某停薪停职检查和通报批评的问责……”
抗震救灾是通海县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首要政治任务,县委政府对过渡安置和恢复重建工作提出了“五个重点”和“四个尽快”要求,县纪委监委明确提出了“十不准”纪律要求。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切实把维护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全面履职,听从安排,服从调度,组织和动员干部职工深入抗震救灾第一线,不断细化抗震救灾各项责任措施,全力做好抗灾救灾各项工作。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围绕抗震救灾强化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线索坚持快查快处、严查严处。经调查核实,对抗震救灾期间因履职不力的4名村组干部依纪依规进行了严肃问责并通报,充分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以此为鉴,要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以更严更实的纪律和作风保障抗震救灾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程建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