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严格监督执纪 洱海保护治理上半年问责9人处分14人

发布时间:2018-09-10 07:48:27   来源:大理州纪委

大理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一天不放松、一刻不停歇开展洱海保护治理监督执纪工作,上半年问责干部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

聚焦“不为官”,严格监督执纪。坚持“治湖先治官”,聚焦“不为官”,将洱海保护治理工作中的干部履职情况纳入“工作作风提升年”和“工作效率提高年”活动,区分纪律不严、作风不正、担当不足、效率不高四种情形和18种具体表现,与干部年度政府绩效奖励挂钩,建立奖惩机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小错小误干部及时“咬耳扯袖”谈话诫勉,对严重违犯纪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严肃查处,坚决整治洱海保护治理工作中“为官不为”行为。上半年,对33名纪律作风执行不到位干部进行约谈,公开通报6个违反纪律作风问题,点名道姓曝光干部9人。

拉紧“三条线”,织密监督防线。构建日常监督、重点监督和专项纪律检查相结合的监督体系与机制,建立市纪委常委挂钩乡镇、机关纪委监察室联系各个沿湖镇制度,整合市、乡镇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纪检机构监督力量,以乡镇纪委为主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室分片包干乡镇开展重点监督检查,以分管副书记牵头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增强监督力度和检查频度,拉紧“三条线”,织密监督防线。上半年,开展检查231次,发现问题343个,下发整改通知97份,督办整改问题208个。

做到“真敢严”,严肃执纪问责。拧紧洱海保护治理纪律“发条”,做到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严肃查处了凤仪镇瑞泽建材厂私挖盗采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和湾桥镇云峰村违规抢建典型案件。坚持动辄则咎,严肃整治洱海保护治理中的失职失责、违令而为、怕而不为等问题,上半年,问责党组织1个、干部9人,给予党纪处分8人,政务处分6人。(杜永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