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找准痛点、疏通堵点,层层压实监督第一责任,稳中求进推动全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文山州印发《关于实行纪检监察工作提示预警制度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提示预警的对象、事项、程序和要求。各县(市)纪委监委、州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和州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出现对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会议精神、工作部署、领导批示贯彻落实推动不力,监督执纪问责和审查调查处置相关工作中指标排名靠后、差距较大等情形的,将被提示预警。提示预警由州纪委、监委各内设相关部门定期对有关工作或事项进行梳理、汇总、分析,形成提示预警事项,经州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同意后下发通知。被提示预警的单位在年度工作综合评价、评优评先或工作考核中将被给予适当负面评价或扣减适当分值,对不整改或未按规定完成整改的,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处理。
“实行工作提示预警制度,目的是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适时加强对工作的盘点,找准痛点、疏通堵点,再造工作流程,推进扁平化管理。”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介绍,将对提示预警事项登记造册,建立动态管理台帐,每季度将提示预警事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形成分析报告。
为推动新时期纪检监察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从6月以来,该州纪委、监委就实行半月工作通报制度,由州纪委、监委定期收集整理各县(市)和派驻机构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每半月进行通报,起到了交流经验、对照检查、激励后进的效果。(熊桂艳 王庆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