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8起6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人,对19起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共纠正和查处扶贫领域问题454个,给予批评教育、提醒谈话、诫勉谈话210人(次),问责7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9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91起228人。这是今年,文山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出的一份“成绩单”。
州纪委、监委紧跟监察体制改革进程,坚持定位向监督聚焦,稳中求进紧密契合,找准问题精准发力,攥紧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四个“拳头”,推进监督工作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化。
推行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政情况报告制度,全州252名党政领导干部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政情况进行了书面报告。举办系列党风廉政大讲堂,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梳理149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为干部划“底线”树“红线”;加强“八小时以外”监督,净化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朋友圈”。另外,利用州县4个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节假日期间明查暗访,“逢提必谈”筑牢新提任领导干部廉政防火墙,持续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通过“五级联动”信访举报平台和作风举报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等。1至8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处理571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398人(次);共受理信访举报1069件,其中检举控告违反六项纪律行为382件。
加快机构、人员、职责、工作的融合磨合,对工作规范和内部监督管理进行流程再造,做好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对全州所有行使公权力的9万余名公职人员实施有效监察。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州纪委常委会(州监委委员)每月工作例会制度,出台《关于赋予乡镇(街道)纪检机构监察职责的指导意见》,开展县(市)纪委、监委赋予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监察职责试点工作,着力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村居延伸。
采取专项巡察、机动巡察、提级巡察和常规巡察等方式持续将巡察“利剑”向基层延伸,着力发现问题。针对存在问题,罗列清单,逐条对账,强化整改,把巡察工作做到群众家门口,受理群众反映问题线索,有效监督和查处“微权力”。目前,已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措施130条,完成专项整治工作31项,办结省委巡视组移交的59件信访件和问题线索。在开展的州委第四轮巡察中,完成对2个县4个乡镇和2个州属部门的巡察,共发现问题356个,移交问题线索62条,近期,又启动了州委第五轮巡察。
相继出台文山州纪委州监委派驻机构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工作规则(试行)和年度考核工作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为派驻监督划好“硬杠杠”。州县两级共派出纪检机构159个,实现对556个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通过开展节点纪律作风检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和建立廉政档案等方式,不断强化日常教育和日常监督,对监督单位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管理。对综合监督部门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主体责任派单制、挂钩扶贫、“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办公用房、专项治理“小金库”行为、上下班纪律作风和在岗履职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问题进行通报反馈并督促整改。
“把履行监督首要职责抓在日常落在平常,让监督‘带电、长牙’,不断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该州纪委、监委相关领导强调,要在监督上全面从严、全面发力,让纪律监督的“金箍”更紧、监察监督的“拳头”更硬、巡察监督的“利剑”更利、派驻监督的“探头”更亮,捏指成拳齐用力,确保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李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