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绿春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取得了良好成效。
1至8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50件次,处置问题线索41件,立案21件,处分24人。其中,乡科级5人,一般干部2人,其他人员17人。
截止目前,绿春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55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9人次,占比52.7%;第二种形态21人次,占比38.2%三种形态2人次,占比3.6%;第四种形态3人次,占比5.5%。(杨处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