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溪市纪委、监委出台《纪检监察工作提示预警制度》,重点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上级安排部署、领导批示、工作成效等情况跟踪问效,强化执行加速,重拳治理“拖延症”,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高质量发展。
制度出台后,市纪委、监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等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定期对有关工作或事项进行梳理、汇总、分析,对需要提示预警的事项起草形成提示预警通知,列明提示预警事项和整改落实要求。被提示预警单位对提示预警事项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措施认真整改,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市纪委、监委相关部门上报整改落实情况。
经提示预警仍未进行整改或未按规定完成整改的单位,市纪委、监委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视情况依照有关规定采取通报批评等进一步措施。提示预警情况将被纳入综合评价、各类评先评优、量化考核。提示预警由市纪委、监委监督室、审查室督促被预警单位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将对有关联系的监督室、审查室作出适当的负面评价。
“坚持严字当头,实行纪检监察工作提示预警制度,构建马上就办、跟踪问效的督促机制,营造‘敢担当主动作为,抓落实马上就办’的氛围,形成工作合力,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地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高玉溪纪检监察工作辩识度,为实现‘六个走在全省前列’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市纪委、监委相关领导表示。(施卫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