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1至8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36人

发布时间:2018-09-07 07:51:28   来源:普洱市纪委

今年以来,澜沧县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元旦、春节、端午等重要节点,通过短信提醒、发放廉洁提醒函、签订廉洁承诺书、通报典型案例的方式把“红灯”亮在“越轨”前。发送廉洁短信3210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法规等资料24次,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以及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5批39人,教育党员干部敬畏纪律、敬畏权力、严守规矩,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坚守底线,不触红线。

对反映党员干部没有明显问题但需要提出针对性要求、明确相关责任以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突出早提醒早纠正,利用谈话提醒、诫勉谈话等措施,治病于初期,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对新提拔及职务调整的171名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开展谈话提醒72人,谈话函询11人。

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各类监督检查,聚焦问题线索,认真分析核查,着力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完善制度。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情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对发现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至8月,共开展监督检查36次。通过常态化督查检查,抓深抓实抓细,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从群众最关心的现实问题入手,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对查处的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达到问责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截止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规违纪问题5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人,问责21人。

1至8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36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83人次、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46人、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7人、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0人次。(高文飞  左艳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