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激发派驻“前哨”动力 增强监督实效

发布时间:2018-09-07 07:50:58   来源:文山州纪委

今年以来,马关县纪委、监委不断强化派驻机构管理,助推派驻机构廉洁高效履职,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守住“入口”严管干部。研究出台《乡(镇、场)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配齐配强派驻机构干部队伍。制定下发《派驻机构干部管理暂行办法》《派驻机构年度考核工作办法(试行)》。从管理权限、干部任免、交流轮岗、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和纪律监督上加强对派驻机构干部的管理监督,从组织领导,考核方式、对象、内容、程序、等次评定以及结果运用上,对派驻机构工作进行量化考核。

划定“框架”精准监督。研究制定《派驻机构工作规则(试行)》,明确组织原则、日常管理等内容。健全完善派驻机构工作程序,将15个派驻纪检组统一更名为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赋予监察职能和权限,督促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主责主业,积极发挥“探头”和“哨兵”作用,与驻在部门形成“双向监督、双向通报、双向评价”的良性工作机制,实现对全县58个县级部门6900余名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纪检监察派驻监督全覆盖。

集中“充电”高效履职。强化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理论学习,组织学习《云南省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警示录》《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违纪典型案例通报》,促进纪检监察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积极组织参加干部转隶融合、能力提升培训班,对监察法释义、“四项制度”信访及“五级联动”平台录入业务知识、案件线索收集报送处置程序等进行专题培训学习,通过“培训+交流+指导”的方式全面提升派驻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

找准“定位”从严执纪。派驻机构进驻单位后,及时组织驻在部门及监督范围内单位班子成员召开专题会议,指导各综合监督单位明确管理监督内容、措施,积极与驻在部门和监督范围内单位对本单位的岗位风险点和风险等级进行再排查再界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提醒、函询谈话等方式早提醒早教育,从严从快惩处违纪违法行为,达到查处一案、震慑一片的警示教育作业。截至目前,16个纪检组分别于春节、“五一”、端午等节假日前对58家单位230余名领导干部进行节前廉政提醒谈话。累计开展常规检查30余次、专项督查3次。共处置问题线索10件,初核2件,谈话函询6件,了结2件,立案1件。(戚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