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红河县纪委、监委持续聚焦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将监督触角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管,提高基层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进一步拓宽问题线索发现渠道,积极搭建“五级联动、五位一体、一纵三横”的检举举报平台,截止目前,县、乡、村(社区)已消除“五级联动”全覆盖“空白点”和诉求录入“空白点”,实现门户网站举报窗口、微信公众号检举举报窗口与“12388”举报平台有效连接,实现了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检举举报电话在“114号码百事通”登记,为广大群众信访举报提供便利。
强化基层“三务”公开。通过完善机构、搭建平台、开展培训、强化宣传、定期督导,扎实做好基层“三务”公开工作,使公开工作及时、准确、规范、全面,规范基层“小微权力”运行。上半年以来,全县党务公开204期、政务公开702期、村务公开170期、厂务公开102期、司法公开555期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31期。先后组织开展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摸底排查5轮次,专项巡察1轮次,明察暗访8批次,监督村级公开工作3次。
扩大巡察覆盖范围。围绕基层组织建设、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干部纪律作风、基层“微腐败”、农村“三资”管理等方面开展巡察,对基层党组织进行“政治体检”。进一步加强扶贫惠农领域各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坚持“资金流向哪里,巡察工作跟到哪里”,使巡察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进一步把巡察的触角延伸到基层组织“神经末梢”。前两轮巡察中,发现被巡察乡镇和部门各方面问题87个,向有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19件,立案1件,党纪处分1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件1人。
加大“微腐”查处力度。县纪检监察机关盯住问题线索不放,深挖细究严查,坚决惩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形成高压震慑态势;紧盯扶贫脱贫、惠农强农、低保医保等民生领域,通过随机抽查、交叉检查、挂牌督办等方式,严肃查处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截留挪用等“微腐败”行为。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2件,党纪处分22人,政务处分2人。(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