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前8月立案39件处分29人

发布时间:2018-09-06 07:50:33   来源:昆明市纪委

今年以来,官渡区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忠诚履职,努力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1至8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9件39人,处分29人。

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办案能力。制定书记(主任)专题会、常委会(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区纪委、监委公文行文办法,规范议事流程,严格内部管理。建立周例会制度,书记班子每周一次碰头会,传达学习纪检监察新形势新要求,及时研究工作计划,分块交办、督办重要事项;副书记与协管常委、部门负责人每周一次业务会,强化业务知识学习,研讨解决实际问题。探索“专案组”突破模式,制定《区纪委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对纪检组执纪审查和办理程序做出规范,由每个纪检监察室对应联系指导1-2个纪检组,截至目前,区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共处置问题线索21件,办理问责案件8件8人,立案审查4件4人。

坚持宽严相济,践行“四种形态”。注重把握“树木”与“森林”状况,把宽容失误的理念和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要求贯穿监督全过程,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早发现上深化、在分类处置上深化、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深化、在谈话函询上深化,一般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抓早抓小,督促整改销号;对发现问题严重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根据干管权限,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室或派驻纪检组、街道纪工委进行后续调查处理,严肃责任追究。1至8月,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17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83人次,占比70.9%;运用第二种形态20人次,占比17.1%;运用第三种形态7人次,占比6%;运用第四种形态7人次,占比6%。

加大协作配合,形成震慑效应。健全完善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各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接到区反腐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移送问题线索23件。把严格贯彻执行监察法和省纪委“四项制度”作为政治纪律工作标准和行为规范贯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在加大对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查处的同时,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从源头上治理行贿受贿行为,推动反腐败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强化政治巡察,发挥利剑作用。制定《官渡区巡察发现问题办理办法(试行)》等12项制度,围绕贯彻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重点,有序开展区委巡察工作,发现问题41个,督促整改33个,移送问题线索2个。坚持将巡察整改作为把监督挺在前面的有效方式,树立“深查严改、系统防治”的理念,既严肃查处个性问题和问题线索,又聚焦共性问题深化综合整治,对巡察发现的财务管理不规范、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等问题,督促区级主责部门在全区范围开展专项清理,将“防火墙”前移,提升了巡察整改工作的质效。(向征  王俊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