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创新办法 加大谈话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

发布时间:2018-09-04 07:42:03   来源:德宏州纪委

今年以来,德宏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监督作为首要职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进一步规范谈话函询工作,不断提高谈话函询质量,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当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今年以来,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谈话函询208件次,同比增长37%。

为规范谈话函询工作,州纪委、监委从科学确定标准、有效规范流程、切实固定成果三个关键环节着力。针对六类监察对象科学确定了谈话函询标准,对反映问题线索过于笼统、违纪的可能性较小、不具备可查性的,反映轻微违纪问题不需追究纪律责任的进行谈话函询;印发《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制作了谈话函询流程图,具体规定了开展谈话函询的报批、程序、时限、处理方式等,确保谈话函询依规依纪依法进行。

针对一些谈话函询对象不如实说明问题、甚至欺骗隐瞒,州纪委、监委创新办法,采取“随机、公开、滚动抽取和承办部门交叉抽查”的方式,加大对谈话函询结果的抽查核实力度,对不如实说明回复、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增强谈话函询的威慑力。

截至目前,该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对59名被谈话函询对象进行了随机抽查核实验证,8名被谈话对象不如实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清谈话函询情况,被责令整改,3名被谈话对象对党组织不忠诚不老实受到党纪政务处分,1名谈话函询对象被留置调查。

“谈话函询不能一谈了之、一询了之,要加大抽查核实力度,抽查验证方式向社会公开,抽查验证结果向谈话函询对象反馈,切实维护监督的严肃性,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德宏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道。(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