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强化内部监督管理 严防“灯下黑”

发布时间:2018-09-01 08:09:47   来源:临沧市纪委

今年来,镇康县纪委、监委以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严格贯彻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正人先正己”的要求,在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的同时,通过思想教育、警示教育、学习培训、制度建设等方式,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用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注重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干部政治站位。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这条主线,以县纪委常委会、机关读书会、“三会一课”等为载体,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立足实际学、深入思考学,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用学习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干部纪律意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党章、条例、准则等党纪党规,集中观看《绝不饶恕》《决不姑息》等警示专题教育片,及时传达学习上级通报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典型案例,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自觉用党纪党规规范自身言行,做到明底线、知敬畏、守纪律,筑牢纪律和规矩防线,助推规范用权、廉洁履职。

着力抓好学习培训,提升干部履职能力。采取机关部门业务骨干轮流领学、领导干部讲学和选派干部参加培训班、自主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围绕宪法、监察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四项制度等,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检查、执纪审查等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增强履职本领。今年以来,共组织集中学习15次,开展“学习讨论交流”6次;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省、市培训班学习12期82人次,县级培训班学习6期20人次;举办全县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培训班1期70余人次。

不断完善制度机制,规范干部日常管理。制定出台《镇康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工作规则(试行)》,进一步完善干部工作纪律、学习培训、请销假、外出报备等制度,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工作运转,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执行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档案填报和日常谈心谈话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干部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坚持抓早抓小,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进行提醒,对个人及家庭有困难的及时给予关心慰问;认真落实《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统计制度》,公开受理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举报投诉,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不遮掩、不护短,及时从严查处,严防“灯下黑”。(郭文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