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国家公职人员不得违规操办‘升学宴’,但在亲戚朋友的相劝下,没有经受住考验,错误地认为只有一个女儿,就想以办酒席的方式来增加喜庆。经过领导的批评和教育后,才猛然惊醒。思来想去,还是自己对党纪规章和各级文件精神学习理解不够,思想上放松了要求,作风上不够严谨……”近日,昭通市永善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容中队职工黄某某,在准备为操办子女“升学宴”被制止后,在检讨书中写道。
8月23日,永善县纪委派驻县住建局纪检组、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均接收到关于永善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容中队职工黄某某违规操办子女“升学宴”的问题举报。
收到举报反映后,按照永善县纪委派驻县住建局纪检组的要求,永善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立即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对黄某某进行了约谈,黄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自愿停止准备于8月26日为其女操办“升学宴”活动的事宜。会上,参会的班子成员、各股室、站队负责人再次集中传达学习了《云南省纪委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学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规定,进一步促进全系统所有党员干部自觉遵规守纪,自觉抵制和拒绝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等,全面营造作风清廉、勤俭实干、阳光向上的良好氛围。
经永善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责令黄某某同志立即停止操办其女升学宴的所有事宜,并向永善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组作出书面检讨。
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永善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彭鹍 徐德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