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建立干部召回管理制度 完善能上能下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18-08-31 07:34:30   来源:怒江州纪委

去年以来,兰坪县紧紧围绕从严治党、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新要求,探索建立不胜任干部召回管理制度,完善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工作机制,有效地调动了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了工作责任心。

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干部召回领导小组,制定了《兰坪县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实施方案》,全面整治“慵懒散软、为官不为、为官不勤、为官无为”,消除干部“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懈怠心态和“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消极思想,切实解决“不想为”“不会为”“不敢为”等突出问题。

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召回管理的目的、方式和重要意义,纠正干部职工对召回的错误认识,帮助消除思想顾虑,着力发现、挖掘召回管理后作风明显好转、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选树典型,以正确舆论导向让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召回管理对从严治吏、转变干部作风的重要作用,为全县营造风清气正、奋勇争先、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和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

提升培训效果。开设“全县召回干部作风转化和能力提升培训班”,采取理论学习、军事训练、实地观摩、讨论交流发言、撰写心得体会等相结合的教学方式,提高参训学员的积极性,使参训学员主动学、自觉学,找不足、找差距,主动让学员参与到理想信念,纪律作风、业务能力、职业素养等“回炉锻造”中。同时,将培训期间召回人员各方面的表现纳入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对个人进行提醒谈话,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去年以来,共举办三期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集中教育培训班、召回30名干部。

动态跟踪考核。对进行集中教育培训合格回到原单位工作的干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返回原单位试岗,试岗期为3个月,并定期进行回访和跟踪考核,及时了解被召回管理干部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对召回管理后工作态度积极、作风转变良好、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实行返岗;对屡教不改、不思进取、无所作为的干部,公开曝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达到“召回管理小部分,震慑教育大部分”的效果。(杨东  和周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