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古城区印发《关于开展公务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针对在职在编的公务员违反《公务员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组织中兼任职务的情况进行专项整治,强化全区公务员队伍建设。
本次专项整治要求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严格落实责任,严守党的纪律,做好对中央、省、市、区专项整治工作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加强公务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规范公务员履职行为,强化纪律和法制意识。对整治范围内的公务员(按行政工资关系统计)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情况,对照《古城区公务人员投资办企业、在私营企业兼职情况明细表》《古城区公务人员投资办企业、在私营企业兼职情况统计表》《古城区公务人员投资办企业、在私营企业兼职情况汇总表》进行深查细纠,确保全区每一名公务员都清查到位,保证清理整顿的起底工作深入、细致,所收集整理的数据真实、准确。
古城区纪委、监委、组织部、财政局、人社局、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部门抽调人员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组,按照职能职责等情况进行分工合作,保证采集的相关数据与填报数据比对甄别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强。并按照《关于开展公务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比对甄别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适时对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察、检查,压实各责任单位、部门整治工作的责任。
据悉,此次古城区公务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将以责任落实为导向,把整治工作中故意隐瞒、虚报情况等问题纳入责任追究范围,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责任人责任;对实际发现整治范围内的公务员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问题进行整改纠正;对存在问题拒不整改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进行严肃处理。(潘青松 和淑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