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做好“四个衔接”着力补齐监督短板

发布时间:2018-08-30 07:52:31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今年以来,西双版纳州着力整合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位一体”监督资源,建立互相协同、互相制约、互相贯通的工作运行衔接机制,形成上下“一盘棋”的监督合力。

在落细巡察监督上做好衔接。巡察进驻前,执纪监督部门将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情况全面、客观、准确地通报给巡察组。巡察过程中,注意发现派驻(出)机构是否存在越位、缺位问题,督促驻在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是否到位。巡察结束后,及时将巡察整改反馈意见移交派驻(出)机构和执纪监督室,由两个部门配合巡察办督促整改落实。对派驻(出)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巡察办及时将问题情况报告分管领导,同时移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调查处理。今年以来,共对18个党组织进行巡察,发现并反馈109个问题,移交37条问题线索,充分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在加强派驻监督上做好衔接。制定出台了《西双版纳州执纪监督室与派驻(出)机构协作配合暂行规定》,明确派驻(出)机构加强对同级党委(党组)及其班子成员的监督,认真督促驻在部门明晰、细化、落实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三重一大”规定、“主体责任清单”和“廉政风险防控清单”320份,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76份。对驻在部门开展“查、听、谈”工作,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落细做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纪监督部门与相应派驻(出)机构召开12次工作例会,分析研究工作,共享信息资源;建立和完善干部廉政档案640个,体现监督抓在日常、抓在前面。

在实施监察监督上做好衔接。制定出台了《西双版纳州派驻(出)机构案件办理程序》,明确由执纪监督部门督促指导并配合派驻(出)机构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工作,注重运用“蹲点”、调研等面对面谈话方式开展监督,全面掌握联系单位(地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工作、作风等情况,对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执纪监督部门对派驻(出)机构监督执纪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提高监督执纪质量,用好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两把尺子”,发挥优势互补,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今年以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23人次,函询35件次。

在强化党风政风监督上统筹衔接。制定出台了《西双版纳州纪检监察机关协同推进监督职责的指导意见》,建立党风政风监督部门与执纪监督部门内部协作机制,负责安排派驻(出)机构日常监督工作,加强与纪检监察监督室和巡察办的监督工作日常沟通协调,督查重要监督事项落实,汇总、分析、报告相关监督情况,提出意见建议。通过每月定期排查,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扶贫领域案件19件24人;共受理涉恶问题线索12件,办结4件;受理中央保护督察组交办转办生态环保领域信访问题68件,问责20人、3个单位,提醒谈话44人。(岩温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