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案件履行程序不规范、表格填制标准不统一、谈话笔录不够严谨……”这是保山市纪委、监委深入到县区、到办案一线、到各职能室和派驻(出)机构调研发现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制约了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的提升,而且存在安全隐患。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市纪委、监委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列出问题清单,精准解决问题。
结合落实落细监察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省纪委、监委“四项制度”的要求,市纪委、监委出台了《保山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流程和常用文书格式(试行)》。主要围绕信访举报、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问责、审理7个重点环节,制作了7个工作流程图和203个常用文书格式,并专门针对派驻(出)机构的职能职责,新制作了适用于派驻(出)机构的5个工作流程图和80个常用文书格式。
市纪委、监委分别对5县(市、区)、21个市纪委派驻(出)机构和机关职能室进行了专题培训。详细讲解了《保山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流程和常用文书格式(试行)》中,12个工作流程图和283个常用文书格式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现在新调入审查调查部门的同志,也能够按照工作流程图和文书格式快速进入工作状态,从而有效的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因此会造成的安全风险。”昌宁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一名同志感慨地说。
据悉,该市纪委、监委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调整内设机构强化相互制约、再造流程突出监督程序,在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涉案款物管理等方面严格内控制度,为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划出“硬杠杠”,并明确在执纪执法过程中,违纪必究、违法必究,切实把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李月忠 张凯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