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纪委、监委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良好政治生态为目标,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忠诚履行职责、纪挺法前、标本兼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践行“四种形态”,持续正风肃纪,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
坚持标本兼治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各部门共73家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对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7个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监督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正职与其他班子成员签订了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书390份。
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重点抓好党务、政务公开宣传栏建设,将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政府办事公开工作在宣传栏上及时公开。以群众关注的热点事项为突破口,把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结合起来,在惠民、便民、利民上下功夫,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全县上下联动,突出重点,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及办事效率,受到干部群众好评议。上半以年,全县党务公开204期、政务公开702期、村务公开170期、厂务公开102期、司法公开555期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31期。
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专项检查。努力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扶贫领域的作风和腐败问题。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3次专项纪律检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1件1人,对扶贫领域发生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22名领导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对违反工作纪律的3名党员干部进行通报问责、2名党员干部进行诫勉问责,对6名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16名党员干部给予党纪处分。查处公职人员履职不力、失职失责问题14件24人。其中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件1件3人,对3家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对3名具体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问责。共开展了两轮巡察,发现问题87个,移交问题线索19件。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交叉检查工作1次,发现问题线索36个,目前已移交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