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运用,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加大问题整改力度,推动昆明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按照市委常委会精神和市“两办”印发的考核结果通报要求,昆明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9家单位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复查验收。
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确保每个环节和结果不打折、不走样。市纪委及时印发了《关于对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验收的通知》,市纪委从相关部门抽调20名业务骨干,组成4个组,由4名班子成员带队,分别对考核为不合格的高新区、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和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富民县、宜良县、嵩明县、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滇管局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核查。
本次检查考核采取听取整改情况汇报、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延伸复查4种方式进行。重点围绕3个方面进行检查: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的情况。二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纠正“四风”问题,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及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决策部署的情况。三是针对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找差距、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明确责任、完善制度、整改落实的情况。
在延伸复查的过程中,县区对1个乡镇(街道)或一个县区直属单位延伸抽查;市级单位对1个直属单位或机关内设处室延伸抽查。
据了解,复查验收情况检查组不作现场反馈。检查组将对开展复检验收工作基本情况,被复检验收单位落实整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意见建议复检验收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由市廉责办汇总后,形成专题报告报市纪委常委会和市委研究决定。(陈永波 樊星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