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前后最全对照表请收藏!”8月27日一早,清风春城微信公众号向全市3万余名关注者推送了此条信息。与此同时,用“飞秋”软件向全体干部职工发送了自学新条例的通知。新的《条例》一经公布,便在昆明市纪检监察干部中掀起学习交流热潮。
“修订《条例》,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现实要求,是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再部署、再动员。特别在指导思想部分增加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等内容;在总体要求部分增加了党组织和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等规定,充分体现了纪律建设的政治性。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要更加自觉地把‘两个维护'落实到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之中。”该市纪委、监委案件管理室主任李颖谈到。
“新条例新增11条内容,修改65条,整合了两条,更加细致和完善,凸显了政治站位高的要求,为今后案件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指导和依据,大家要认真学习熟练掌握条文内容,比如第七条第二款对监督执纪的重点进行了明确,在语言描述方面也更加精准,特别在‘从重'或‘加重',‘从轻'或‘减轻'具体情节上面规定得更加详细,体现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同时,新的条例更加突出了遵守政治纪律的内容,对我们每个党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增的关于家风建设的要求,明确了对于家属和身边的人失管失教视情节给予处分的内容,党员干部不仅要管好自己更要管好身边的人。”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孙冬燕在和办公室里面的同志交流时提到。
“我注意到新条例在坚持纪严于法的同时,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三条等作出规定,体现的是纪法衔接,尤其是与监察法进行有效衔接,作为案件审理人员来说,必须认真学习,融会贯通,工作中做到既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件坏事。”“把‘四种形态’写入新条例,强调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层层设防,时时提醒,在强化自我学习的同时,要把学习成果体现到日常工作中去,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让遵守纪律成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新《条例》对在巡察过程中党员领导干部故意规避集体决策或借集体名义违反民主集中制的,对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工作整改要求等行为作出明确处分规定。让巡视巡察利剑越擦越亮,切实发挥‘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各县区纪检监察干部也在结合工作实际热烈讨论着新条例,并及时将有代表性的心得体会在全市纪检监察宣传工作微信群里进行分享。
“新条例公布后,我们将进一步利用党风廉政网站、微信公众号、昆明廉博等宣传阵地,借助昆明日报、昆明电视台等市级新闻媒体不间断向党员干部推送新条例学习资料,及时征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单行本和相关辅导书籍分发给纪检监察干部,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在强化学习的同时,注重把学习成果体现到纪检监察的实际工作中,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职的利器作用,让遵守纪律成为党员干部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市纪委常委张津华说到。(钱亚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