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被问责,1人被约谈。目前,河道范围内砂石料及临时建房、机械设备、供电设施等已清理撤出,恢复了河道原貌。”近日,迪庆州维西县河道内非法私开滥采河砂问题的处理情况受到了当地干部群众的好评。
2017年12月14日,迪庆州人民政府将云南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迪庆州维西县河道内非法私开滥采河砂问题”线索交州纪委办理,州纪委抽调水务局、林业局相关人员组成调查组,迅速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2011年10月24日,经维西县委常委第六次会议研究,决定对已颁发的36个采砂证不再年检,重新申报,也不再办理新的采砂证。根据会议要求,自2011年10月24日起,维西县境内所有采砂活动都是无证开采,属于非法采砂。”调查组组长介绍。
2011年至2015年,维西县水务局两次联合综合执法局进行实地检查,在遇到执法困难时,没有提请法院采取强制措施,致使非法采砂企业只有在水务局到现场检查时才暂时性的停工,检查结束后又继续非法采砂作业,造成维西县河道非法采砂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非法采砂现象屡禁不止。
“自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发现维西县存在河道非法采砂问题以来,维西县水务局积极配合整改,以落实河长制工作为契机,成立了综合检查组,到全县7乡3镇开展河道非法采砂清理整治工作。各乡镇采砂场负责人主动签署《承诺书》124份。”维西县纪委驻县林业局纪检组组长、调查组组员说道。
为使采砂行为规范化、合理化,使采砂企业通过合法程序取得采砂权。2018年3月1日,维西县河道采砂权相关问题会议上,审议通过了《维西县河道采砂权公开拍卖实施方案》。目前,河道采砂权拍卖工作已结束。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维西县水务局存在对河道内非法采砂问题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行政不作为、慢作为,没有把握好工作重心,解决问题时浮于表面,没有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向上汇报不够,对下监督不力,疏于对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法律意识淡薄,致使维西县河道内非法采砂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最终,维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和某被约谈,原维西县水务局局长高某受到通报批评的问责,维西县水务局局长赵某某受到书面检查的问责。(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