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双柏县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旗帜鲜明地支持和保护党员干部大胆干事、积极有为,构建支持改革、保护创业、鼓励实干、宽容失误、鞭策保守、治理不为、惩治腐败的良好政治生态。
《办法》指出,容错免责范围为党员干部在攻坚克难、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等工作中,主观上出于公心、担当尽责,客观上由于政策界限不清、政策方向调整以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因素,未达到预期效果、造成失误、错误或不良影响的行为。容错纠错坚持实事求是辨错、依纪依规容错、宽严相济纠错的原则。
《办法》规定,容错免责的情形是经过民主决策程序,工作出现失误偏差,主动消除影响、挽回损失,没有谋取私利;因先行先试、缺乏经验出现探索性失误或未达到预期效果;因政策界限不明确或不可预知的因素,在集体决策中再现失误、造成损失;依法依规推进工作中出现失误;因勇于破除障碍、触及固有利益,造成一定损失或一定负面影响;依法依规行使执法权、自由裁量权过程中出现工作失误、失当或偏差等情形。容错免责的认定程序为错误责任事实认定、容错免责前置审核、容错免责结论认定、容错免责通报报备。被免责的单位和个人,各种考核和评优评先不受影响。
《办法》要求,要健全防错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对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掌握动态,有针对性地教育引导,完善制度机制,有效防止发生重大决策失误和重大工作偏差。
《办法》的制定,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基础上,通过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鼓劲、撑腰,大力倡导勇于改革、敢于创新、允许试错,让干事创业者甩掉包袱、轻装上阵,更好地调动全县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更好地承担起推动改革发展的重任,营造了宽容失误的良好氛围。(刘余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