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组织或参加小圈子活动,自觉净化‘八小时外’社交圈、生活圈,工作事项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严禁公车私用。”
“执纪审查中,被反映人被错告或举报人反映问题不实,对被反映人造成不良影响的,由承办部门按程序作出失实认定,对被反映人予以澄清保护;县纪委监委案审室对乡镇纪委立案审查调查的案件实行提级审理,全面提升案件质量和水平。”
近日,富源县纪委、监委出台内部管理制度汇编,着力将制度建设融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监督日常,督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带头树立守纪律、讲规矩良好形象,自觉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制度汇编共收录36项管理办法,内容涵盖机关党务、会议、后勤保障、队伍建设、监督执纪监察工作5个方面,确保县纪委监委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不断提升人、财、物、事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坚定、务实担当、廉洁高效的“纪律部队”,为推动全县纪检监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和组织保障。
制度汇编坚持与时俱进,紧密结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际,牢牢抓住规范制约“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权力运行这个重点,制定了信访举报失实澄清保护、监督执纪监察、案件审理及案件监督管理等系列办法,建立健全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严格程序、优化流程,让监督执纪监察权既关得进制度的“笼子”,又能规范高效运行,出得了管党治党成绩。
同时,出台了纪检监察干部廉政风险管控方案,紧扣问题线索管理、审查调查、案件审理、案件监督、干部任用、综合事务管理等重大事项,分层分类细化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室(部)负责人、一般干部的廉政风险排查重点,因岗因人制定风险预警防控措施,让每项权力的行使过程全留痕、可查可控,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过硬确保纪检监察工作业务过硬,推动正风肃纪反腐在法治的轨道上行稳致远。(陈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