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前7月处理163人

发布时间:2018-08-26 08:15:24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今年以来,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关键少数”、把握“大多数”,全力推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地生根。

坚持抓早抓小,谈话监督形成常态。将谈话监督作为强化党内监督的必要手段和遏制腐败增量的重要抓手,突出分类处置,对倾向性问题谈话提示、对潜在性问题谈话提醒、对萌芽式问题谈话批评、对苗头性问题谈话警示、对轻微违纪问题谈话诫勉。同时,加大谈话函询抽查核实力度,增强谈话函询质量。今年1至7月,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63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89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54.6%,同比增长41.3%;第二种形态53人次,占32.5%,同比增长10.4%;第三种形态18人次,占11%,同比下降43.8%;第四种形态3人次,占1.8%,同比下降62.5%

紧盯关键领域,稳步推进脱贫攻坚。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任务,紧盯扶贫领域违纪违法、作风不实、失职失责问题,抓实宣传发动、线索排查、执纪审查、警示教育和通报曝光等关键环节,积极下移工作重心,组建3个检查组对全州三县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了交叉检查,通过随机进村入户、查阅档案资料、与农户面对面交谈、实地核验等方式,为稳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规范办案“强监督”,提升执纪审查效果。坚持抓具体、抓规范、抓深入、抓提升,强化标本兼治,持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制定《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案件办理程序(试行)》等制度,从案件办理审批流程、调查措施使用、案件办理时限以及党纪、政务处分权限等方面对案件办理每个环节作了详细规定,探索完善派驻监督机制,赋予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监察职能,进一步加强监察全覆盖。(周荣  陈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