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丽江市各级纪委监委针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问题,按照“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的要求,持续正风肃纪,坚决反腐惩恶,严肃查处失责失职和违纪违法问题。
聚焦重点难点,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履职尽责。强化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开展5轮督查,督促整改问题178个,约谈120余人。强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监督检查,督办整改问题28个,约谈17人。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和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边督边改工作监督检查,约谈提醒120名责任人,办结省纪委转办件39件,问责34人,提醒谈话56人;通报曝光6个损害生态环境典型问题。坚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突出问题,问责8个党组织、176人。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监督检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个。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400余名市直、县区、乡镇“一把手”进行廉政提醒谈话,问责“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18件、6个党组织、22名领导干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置486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第二种形态处置466人次,占95.9%,起到了教育提醒、抓早抓小,防止党员干部犯大错的效果。
各级纪委监委在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工作中聚焦“七个有之”问题、聚焦关键少数、聚焦民生领域,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1至7月,受理信访举报413件,同比增长18.68%;立案审查176件217人(其中县处级12件12人,乡科级53件7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8人,同比增长36.21%。市、县区监委采取留置措施5件7人。开展案件质量专项检查、办案场所安全隐患排查,积极推进留置点改造升级。市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切实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把监督触角延伸到所有党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处置问题线索6件,组织处理3人,立案查处4件4人。
坚决惩治基层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及时解决和回应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加强督促指导,切实发挥乡镇纪委监督作用,建立14个乡镇纪委谈话室,梳理排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1件,65个乡镇(街道)纪委共办理案件77件89人,其中自办案件60件69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工作,不断健全领导有力、权责清晰、衔接配套、运转有效的村务监督机制,切实发挥村(居)民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整改问题93个,排查问题线索84件,立案审查58件80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1个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6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3人,问责56人。(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