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理州组织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行动,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以及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作风、履职尽责、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坚决查处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发挥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此次专项治理主要针对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以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尤其是民政部门干部职工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为重点,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清退;对符合条件的要严格进行备案核查,有据可依、有据可查。二是严厉惩治县乡两级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在农村低保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问题。三是认真整改乡镇审核和县级审批主体责任不落实,把审核审批权限层层下放,导致“村干部批低保”的问题。四是科学合理简化资金发放手续,全面实现农村低保资金按月发放,纠正资金发放不及时的问题。
据悉,全州4个督查组于8月份深入各县市集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督查,围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情况”“民政工作人员低保经办人和村(居)委会成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执行情况”“民政行业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民政行业扶贫兜底保障政策落实情况”“民政精准扶贫数据管理情况”等重点内容进行专项督查。
截至目前,共发现农村低保专项治理问题9个,已整改完毕7个,正在整改2个。(方丽娜 李泽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