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石林县纪委、监委坚持把审查调查作为重要职责,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加大执纪审查力度。突出惩治重点,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领导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案件。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物资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的腐败问题。1至7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99件,处置问题线索63件,立案59件,结案36件,处分40人。
加大监察调查力度。全面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不断加大监察调查工作力度,按照能试尽试的原则,全要素试用12种调查措施,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不断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县纪委、监委与县法院、县检察院联合制定了《石林县办理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犯罪案件的证据收集指引》,有效推进纪法衔接、法法衔接。1至7月,启动监察调查20件20人,积极试用12项调查措施,使用谈话469人次,讯问39人次,询问67人次,查询116人次,调取159人次,扣押18人次,查封1人次,鉴定2人次,留置3人次。
加大拍蝇治蚁力度。把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处理截留款物、贪污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严肃处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问题。把反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惩治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坚决查处教育、医疗、低保、住房、养老等民生工作中的腐败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正风反腐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1至7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排查、移交、办结扶贫领域线索245件,立案查处扶贫领域问题27起29人,其中,党纪处分4人、问责25人、提醒谈话54人;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3件28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5批11人。(赵俊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