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华宁县纪委、监委坚持挺纪在前、动辄则咎,以纪律为戒尺,在“常、细、实”上下足功夫,全力实践运用好第一种形态。上半年,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2人次。
定期派单压实主体责任。坚持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作为运用第一种形态的“牛鼻子”来抓,定期派出主体责任清单26份。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责任落实作为评价“第一责任人”履行职责、责任制检查考核、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第一责任人”带头直面问题,使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党内政治生活的常态。把压力传导给班子成员,督促其扛起对分管部门和党员干部批评教育的责任。目前,已开展提醒谈话13人次、诫勉谈话9人次。
多点发力延伸监督触角。着力管住大多数,强化日常监督,在“常、细、实”上下足功夫。定期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汇总、分析、报告。坚持“一案双查”,倒查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领导干部。派驻纪检组、县委巡察组奔着问题抓监管,做到监督关口前移,发挥“探头”“利剑”作用。轻微问题一经发现,及时反映报告、启动谈话程序,切实延伸监督触角,织密监督网。
全程管控规范化常态化。精准把握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强化过程管理。定期召开线索集体排查会议,严格依照五类处置方式和相应标准,集中研判问题线索。对采取谈话函询的,逐一确定对象和方案,做到该谈必谈、该询必询。加大跟踪问效力度,做好“后半篇文章”,防止一谈了之、谈而不核、以谈代查等问题。谈话函询之前和之后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做到台账管理、对账销号。目前,已办理谈话函询2件。(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