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红河州纪委、监委召开全州案件审理质量提升工作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代理主任冯志礼在红河调研时对审理工作的指示要求,贯彻落实省、州纪检监察机关相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案件审理工作。要求全州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要围绕“案件质量”这一主题,不断提升审理工作水平。
会议要求,要提高站位,从政治上理解和把握新形势下案件审理工作。要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深刻认识当前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深刻理解案件审理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找准纪检监察机关在大局中的职责定位,准确理解案件审理部门发挥的重要作用。
会议指出,要围绕提高案件质量这一目标,做到政治审理,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好审理工作的政治性,正确理解和把握讲政治与讲证据的关系。要把政治建设作为根本任务,将“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的审理工作中。要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要紧紧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精准审理强化执纪问责。要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清除政治污染底泥和污染因子;要守住案件质量“生命线”,构建铁案工程。要不断提高依纪依法意识,实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继续实践运用好“四种形态”。要做好审理工作“后半篇文章”,力求以案促改,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
会议强调,要加强审理队伍建设,锻造审理铁军;要着眼思想政治,强化政治意识;要着眼政治站位,稳掌“尺子”精度;要着眼纪律作风,增强自身底气;要着眼资源整合,形成审理合力。(文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