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沧源县始终坚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推动作风建设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四风”问题,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不断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高位引领抓推动,责任层层压得实。县委坚持树牢“四个意识”,坚决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对标看齐党中央要求的重大政治任务,将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行动上,有效把压力和责任传导到各级各部门。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排除干扰阻力,对县纪委提交的纪律作风建设事项,及时研究部署。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列入廉政谈话提醒内容,县委每年约谈全县实职科级领导干部,实现约谈全覆盖。
强化监督抓执纪,正风肃纪不手软。制定《沧源佤族自治县关于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监督检查的实施办法》《沧源佤族自治县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常态化工作办法》等规定,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重点范围;针对新形势、研判新情况、查找新问题,召开全县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集体约谈会议,剖析“四风”症结、抓好问题整改;抓住节假日重要节点、“四风”问题集中易发的关键节点,组织开展监督检查。2013年以来,共开展监督检查600余批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25起,处理违纪人员38人,党纪政务处分28人,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找准症结下良方,健全机制堵漏洞。根据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工作漏洞、薄弱环节,以及一些不符合当前形势的老旧制度等情况,有针对性地跟进问题表现、研究解决措施,累计建立长效机制30多项,发挥了制度的作用。为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问题,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通知》《沧源自治县机关公务接待标准及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实现了“三公”经费逐年降低。为保障全县公车改革政策落地实施,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公车改革后公车使用管理纪律要求的通知》并跟进监督检查,对执行车改纪律不严的8个单位通报批评。为狠刹大操大办、敛财收礼等歪风,制定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从严控制举办节庆活动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试行)》《关于严禁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等,6人被严肃处理。坚持从细微处着手,出台《关于坚决整治党员干部饮酒问题的通知》,个别党员干部因嗜酒、酗酒等影响作风形象的问题得到有效改观。(赵贵美 魏千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