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细化职责任务,强化责任担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责任落实。近日,江川区出台《玉溪市江川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派单制实施办法(试行)》。
《实施办法》指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派出清单主要包括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任务。《实施办法》规定,采取定期或不定期两种形式进行派单,定期派单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组织研究派出本季度主体责任清单,听取上季度主体责任清单落实情况报告;不定期派单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巡察办根据日常监督检查、执纪审查、谈话函询、巡视巡察、专项整治等发现的问题对责任单位及时进行派单,推进工作落实。
《实施办法》强调,对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工作不力、担当不足的,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巡察办将采取提醒谈话、诫勉谈话、问责等方式督促纠正整改。
《实施办法》的出台,通过由各级党组织向领导班子成员派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方式,派任务、明责任,较好地解决了少数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责任虚化等问题,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层层传导、层层落实。(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