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正在采取留置措施的2个县市纪委、监委留置安全情况进行突击抽查;对5个县市纪委、监委谈话场所规范化建设、安全防范工作和审查调查安全等进行全面检查……”日前,德宏州纪委、监委检查组深入全州5个县市纪委、监委开展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检查,把审查调查安全工作作为执纪监察工作的前提保障,确保审查调查安全“零事故”。
念好安全办案“紧箍咒”。采取集中学习、专题学习、审查调查组学习等方式,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工作”的思想理念,深化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是纪检监察干部的“生命线”和“底线”意识,坚决防止和克服懈怠、麻痹和侥幸心理,时刻绷紧审查调查安全这根弦,切实增强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自觉性,将人防、物防、技防、心防贯穿审查调查工作始终,确保审查对象安全、涉案人员安全的“双安全”,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绷紧安全办案“责任弦”。层层签订审查调查安全责任书,州纪委、监委与各县市纪委、监委、委机关各部门、各派驻机构签订《审查调查安全责任书》,县市纪委、监委与各乡镇纪委、委机关各部门、各派驻机构签订《审查调查安全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坚持“一把手抓一把手”,对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的,从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查调查组组长,到审查调查人员,一律追究责任。
筑牢安全办案“防火墙”。规范留置场所、谈话室建设,严格执行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报告和备案制度,切实加强对审查调查程序、审查调查人员、留置安全工作看护等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事前检查与事中、事后检查相结合,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点,及时督促整改,敲响安全警钟。
今年以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160件19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5人,对14人采取留置措施,其中公职人员8人、非公职人员6人,涉案金额百万元以上的8件。(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