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县纪委、监委强化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助力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今年以来,共处置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信访举报件3件,给予党纪处分8人、问责6人,批评教育21人,问责党委1个,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党组1个。对3起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起到通报一起、教育一批、曝光一案、警示一片的震慑作用。
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结合省州纪委文件精神,印发了《关于全力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工作方案》等文件,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可操作性。明确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责任,依据“党政同责”“分级属地管理”的原则,层层夯实工作任务,明确了各乡镇、各部门的重要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具体负责人员的直接责任的责任主体,使问责工作有据可依,有的放矢,做到压力传导到位、履职尽责到位、任务落实到位。
“三项”机制,层层压实责任。责任追究日报制,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及边督边改中建立责任追究情况报送制度,由各乡镇纪委和各派驻机构每日统计汇总报送本乡镇、本部门责任追究情况和有关数据;专人报送制,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及边督边改中明确专人报送材料,确保上报的材料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工作责任制,对各乡镇纪委和各派驻机构调查处置不及时、制度执行不认真、审核把关不严,以及弄虚作假、报送虚假情况和统计数据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追责问责,确保治理成效。县纪委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深挖细查,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决不姑息迁就。严肃查处不严、不实、不作为、乱作为的工作作风,坚决杜绝侵害群众利益、损坏生态环境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并适时公开通报曝光损害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强化警示震慑。(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