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角乡刘家庄村党总支书记胡金有、刘家庄村委会白莲村小组组长胡金祥、块启村民小组组长赵小六,多次共同实施故意伤害行为,致多名群众轻微伤;共同实施法律禁止的烟叶收购行为,扰乱烤烟收购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给予胡金有、胡金祥、赵小六开除党籍处分。”近日,沾益区查处了一起涉黑典型案件。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沾益区纪委、监委切实担当履职,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专项巡察,采取交叉巡察和“一拖二”的方式,围绕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扫黑除恶工作推动不力等情况,对9家区直单位和1个街道开展专项巡察,着力发现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等问题,深入推动农村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能单打独斗,要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为形成扫黑除恶合力,区纪委、监委建立与同级政法机关横向联系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公安机关集中清网抓捕的涉黑涉恶人员是否有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实行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查处情况周报制,实现信息互通、线索共享。
此外,积极畅通问题线索收集渠道,在充分发挥检举举报平台作用的同时,在专项纪律检查、专项巡察、纪检监察干部下访中安装监督“探头”,并对十八大以来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进行“清仓起底”,对重点问题线索进行常委“挂牌”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将扫黑除恶工作落到实处。
突出纪律审查重点,坚持把惩治“蝇贪”与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和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警示作用,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形成有力震慑,为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的监督执纪保障。
今年以来,全区共收到涉黑涉恶信访举报12件,处置问题线索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黄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