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怒江州纪委、组织、财政、人社、审计、工商六部门联合转发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公务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通知要求,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全面自查自纠,确保清查到位;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监督检查。
通知指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关于公务员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有关要求,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等有关政策文件。并且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本级本部门的专项清理工作,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根据各部门上报情况,州纪委、组织、财政、人社、审计、工商六部门将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组进行重点检查。检查中发现依然存在从事或者参与经营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问题的,将依纪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杨雪彬)